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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广告:透明时代的网络

添加时间: 2012-09-09    点击:0

  谷歌小范围测试的全新广告定位方式“用户兴趣定位”,表明网络行为定位广告到了瓜熟蒂落阶段?

  我有个陋习,总是喜欢注册各种账号。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病态的人多不,但我们都应该自觉或被迫向第三方提交过一些个人信息,诸如姓名、年龄、邮件地址和所在城市等基本信息。除了我们主动提供的这些基本资料,我们所去的网站还可以根据我们的浏览行为,获得额外信息。如果你去当当网买书,就会发现他们能根据我们浏览情况,进行书籍的推荐。有时候所推荐的书,还真是我要找的。这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去点击查看。这其实是一种广告形式,如果这些推荐的书,并不是当当网自己经销的产品,而是广告商提供的呢?那我就要陷入疑惑,点还是不点,他们在后面做了什么手脚?

  对于不直接进行产品销售的Web2.0来说,怎样将巨大的流量通过广告转化为实际的收入,就变得非常重要,尤其在这么个金融危机的时期。作为SNS标杆的Facebook,一直在为开发更好的广告系统而努力,而它的一举一动自然也备受业界关注。

  Facebook的目标是要实现更精准的广告投放。要做到精准,必须要对用户行为进行搜集、跟踪和分析,然后才可能在此基础上分析出用户对信息的需求。在这里,就会遇到关于用户隐私的道义和法律上的两重责难。早在2007年,Facebook就曾因发布“Beacon”的网络广告组件而备受争议。该组件通过与其他网站的合作,在用户电脑中放置Cookie(小型文字档案,某些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以跟踪用户在Facebook上和合作方网站上的各种活动。当用户在合作方网站购物或从事其他活动后,相关信息就会推送给他的Facebook好友,从而给合作方或广告主带来利益。推出之时,Facebook创始人Mark Zuckerberg声称这是一种“可信赖的推荐”,并认为它将是广告的最高级形式。无可否认,将用户装在一个技术笼子里,的确更能知道用户的购物习惯,从而更好地为广告商服务。但此后用户的反应极为激烈,最终Mark还是出来向公众道歉,该计划也于2007年年底草草收场。

  这种做法,业界称为“行为定位广告”,犹如Web2.0园子里的那只红苹果。先知们走进园子,难以抵御苹果的香味。吃掉苹果是早晚的事儿。今年3月Facebook推出了全新的界面,除了界面优化之外,最大的改变要算后台。这是一个针对广告商的后台,在这里广告商可以按照语言和地理位置向用户投放广告。在这里,广告发布的定制,更能体现自主决定的特征。这个广告系统更重要的部分是背后的数据分析,尤其是根据用户资料愿意共享出来的地址信息进行筛选,从而找到符合广告商要求精准投放的用户。广告商可将投放点限定在某个地点的方圆多少距离之内。目前这种功能只在美国、英国和加拿大提供。在两种植入广告的尝试中,Facebook没做改变的是其执着,那就是要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这也是营运的突破口所在。所变化的只是获取用户信息的方式更能被法规所接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上月公布了一项法律草案,要求根据消费者潜在兴趣发布广告的企业应对此项业务提供清晰而透明的声明,在敏感数据方面(如种族)获得定向目标的明确同意,并允许用户选择不参加数据搜集。

  这是以透明换取公众谅解的过程,尽管利用Cookie获取用户行为信息的广告手段很早之前就有人采用,如雅虎、美国在线,被谷歌收购的网络广告投放商DoubleClick等。但这种手段一旦实施到交友性质的网站,人们对于隐私泄露的担心也就越甚。而谷歌最近的一项新产品测试行动,或许表明了行为定位广告到了瓜熟蒂落阶段。自从2007年谷歌斥资13亿美元收购互联网广告公司DoubleClick之后,分析人士就认为有朝一日谷歌将会推出精准定位广告。或许有Facebook的教训,此番谷歌推出“用户兴趣定位”广告时,准备非常充分,也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

  经过对DoubleClick工具的整合,谷歌将先小范围测试全新的广告定位方式“用户兴趣定位”。在针对广告主和发布商的公告中,谷歌宣布过去广告商可以通过“内容相关定位”和“展示位置定位”两种方式在发布商网站上投放广告。现在,通过新的“用户兴趣定位”方式,广告商可以基于用户以往与广告商的线上互动(如访问广告商网站)或者基于用户的兴趣类别(如“运动爱好者”或“旅游爱好者”)进行广告定位。该服务预计将于2009年晚些时候开放给所有广告商。

  谷歌将根据它搜集到的网民经常浏览的网站以及这些网站内容的信息,以兴趣的方式对其用户进行归类,这些数据不是用户主动提交的,而是当用户浏览谷歌提供广告服务的网页时,放置Cookie获取的。

  看到这里,中国的Web2.0经营者肯定暗自欣喜,因为在中国,用户隐私保护形同虚设。去年“3.15”爆出分众无线违规利用用户信息,导致分众无线遭受重创。今年“3.15”更是爆出了用户信息买卖已成产业链。对于从业者来说,我们要做的似乎不是放,而是收,不能粗放经营,否则爆出互联网的“三聚氰胺”也不是危言耸听。

  而从用户的角度说,或许也必须习惯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行为被跟踪,就像我们坐在影院花钱去看植入了广告的大片一样。如果我们持有开放的心态,撕毁对隐私的敏感,我们或许会欢迎它,期望它的到来,就像当当或者豆瓣上友善的推荐一样。当然,我还是回忆网络启蒙期,不知对方是谁的朦胧,那时候上面一拨文艺青年,一口痞子腔或者文艺腔。但那是蒙昧时代的梦幻故事,那时网络还没有如此深入我们的生活。现在的网络透明,尽管写这篇文章的时候,Youtube再次断连,我也无从验证谷歌广告投放的情况。但我还是相信,只有透明才能让用户安心享受“行为定位广告”所带来的便利。

来自:艾瑞数据